11月16日,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稿)》印發,將健全完善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警、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集中聯合辦公24小時值守
《方案》明確,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提前預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對大氣環境及公眾造成的危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各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統一行動、聯防聯控。
同時,按照《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預警提示信息,開展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責任共擔、信息共享、聯防聯治、群策群力,協同應對重污染天氣,推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市指揮部下設專家咨詢組、預報預警組、信息宣傳組及督導檢查組等4個應急工作組。各區(縣)、開發區,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別設立各自指揮機構,負責本區域、本部門和本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市生態委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抽調人員集中聯合辦公(24小時值守),各市級部門根據要求參與值守。各區(縣)、開發區參考執行。
預警分級由低到高
依次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
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統一采用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共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經市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至少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信息。當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紅色預警時,接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氣預警通知單》的單位,要根據要求參與24小時聯合值守。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應降低相應預警級別直至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信息。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
順序依次為Ⅲ級、Ⅱ級和I級響應
《預案》明確,應急響應分為3個等級,按照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Ⅲ級響應(對應黃色預警)、Ⅱ級響應(對應橙色預警)和I級響應(對應紅色預警)。
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減排措施三類。預警啟動的同時,執行相應等級的應急減排措施;如有必要,預警啟動的同時可執行更高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Ⅲ級應急響應時,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戶外體育課、運動會等活動(在室外停留不超過30分鐘的教學參觀、社會實踐等活動不受影響)。礦山、洗煤廠、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
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禁止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攪拌、土石方等涉氣作業(搶修搶險和保障類工程除外,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在非土石方作業的施工環節可以不停工;物料堆放等場所100%覆蓋。
道路保潔采取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對易產生揚塵路段的沖洗頻次。
Ⅱ級應急響應時,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全市范圍內建筑垃圾、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搶修搶險車輛、涉保障類工程運輸車輛除外);除上述車型外,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載貨汽車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駛(特種車輛、?;奋囕v和搶修搶險車輛除外)。
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搶修搶險和保障類工程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搶修搶險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
I級應急響應時在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學校采取彈性停課措施(高中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戶外大型活動,通知并督導已經得到審批的單位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同時,根據大氣污染狀況視情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級職責制定專項督查方案,在應急期間與應急終止后的3個工作日內,采取現場檢查和資料抽查的方式,對預警信息發布、機動車管控、涉氣企業限排停排、道路保潔、停止涉氣施工作業等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方案》明確,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制定獎懲制度,利用政府網站、市長信箱、12345市民熱線、12342城管熱線等公眾監督平臺,鼓勵公眾對涉氣企業限排停排、機動車管控等各類大氣污染源預警及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舉報,對提供準確重大線索者給予適當獎勵,對散布謠言并造成惡劣影響者追究責任。
華商報記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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